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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保险人的年龄应在十八周岁至七十周岁之间(含十八周岁和七十周岁)。
二、每一位被保险人限投保一份。
三、本保险合同的身故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
四、责任免除
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或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非以乘客身份乘坐交通工具或乘坐从事非法客运的交通工具(但被保险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其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属于从事非法客运的除外);
7、被保险人在所驾驶机动车辆的车厢之外,公交车、火车、地铁、轻轨、磁悬浮、出租车、班车的车厢之外,轮船、摆渡的甲板之外,或航班飞机的舱门之外遭受意外伤害;
8、被保险人未遵守客运部门的规章制度,攀爬、跳越交通工具;
9、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事故;
10、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1、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并不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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